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及监督举报方式公告-福州外贸外语学院-金沙集团1862cc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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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及监督举报方式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现将教育部要求的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通告如下:

       1、“四不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2、监督举报:学院建立监督举报机制,畅通举报通道,如发现有违反“四不准”工作要求的,可向我院相关部门反映,现将投诉举报电话公布如下:0591-27561129,0591-27561336,  投诉邮箱:finance@fz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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