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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教高〔2019〕1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福建省全面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19年7月17日

 

福建省全面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席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全面振兴本科教育,全力推进一流本科建设,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
  1.坚持正确办学方向。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加强本科高校党的建设,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建立健全党委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高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党员“四位一体”组织体系。高校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要加强面向全体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席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增强学生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环节,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历史规律、准确把握基本国情,掌握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深入开展道德教育和社会责任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热爱集体、关心社会,激发学生主动承担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使命担当。
  3.强化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 全力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课程的主渠道作用,激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内生动力,增强思政教育感召力,不断提高师生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着力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三全育人”大格局。大力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推出一批育人效果显著的精品专业课程,打造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形成专业课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同向同行的育人格局。
   二、推进一流学科专业建设
  4.强化学科引领。
持续推进“高峰”“高原”学科和应用型学科建设。加强绩效考核,落实动态调整。完善学科布局,强化优势学科、特色学科,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民生急需相关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建立健全学科建设反哺专业建设的有效机制,把一流本科建设绩效纳入一流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着力提升一流学科建设对一流专业建设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5.优化专业布局。 加强论证,做好专业设置加减法。围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发展,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海丝核心区建设,主动布局一批以交叉学科支撑的新兴专业;健全长线专业预警、专业布点总量控制与调整机制,分类指导高校发展特色专业,对缺乏学科支撑、专业培养方向设置过细、专业间课程设置趋同的专业进行削减或整合。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定期发布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
  6.建设一流专业。 实施国家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高标准落实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大力推动专业认证。从2019年起,分三年建设600个左右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支持高校广泛参与开展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新医科学科专业建设试点;支持合建智能医学工程、人工智能工程、数据技术与工程等复合型本科专业,实行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联授学位试点。支持厦门大学、华侨大学参与省级一流专业和基础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培养。
   三、推进一流课程建设
  7.建设一流课程。
落实国家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加大省级一流课程建设力度,到2021年建成五大“金课”1200门,其中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00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00个、精品混合式和线下课程500门、精品实践课程100门。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一流课程。
  8.推动“课堂革命”。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理念,推动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组织中青年教师开展“万师万课”教学创新活动,广泛开展基于网络教学资源、智慧教学平台应用,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实施教、学、考、管协同改革的“课堂革命”。
  9.发挥教材育人功能。 高校应加快完善教材遴选使用、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创新教材形式,主动适应教育信息化,加强数字化教材或新形态教材建设。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公共基础必修课、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鼓励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跨校、跨区域联合编写教材。加强校企合作开发教材、校本教材(含创新创业、通识教育教材等)和实验实训教材建设,遴选一批高质量、有特色、针对性强的省级本科优秀特色教材。
   四、建设一流师资队伍
  10.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健全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师德失范、学术不端问题。
  11.深化高校人才引育机制改革。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对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领军人才后备人选的培养,支持和吸纳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申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建设。支持高校建立人才特区,试行“长聘教职制度”。
  12.打造高水平教学团队。 围绕一流学科、一流本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的建设目标,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省级研究生导师团队、本科教学团队、创新创业导师团队,以高水平省级团队示范引领校级团队建设,助推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高层次人才走上教学一线,严格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制度,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全面实施高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和助讲培训制度。加强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
  13.改革教师考核评价机制。 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坚决克服“五唯”倾向。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聘任中施行本科教学工作考评“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教师教学业绩表彰和奖励制度,加大对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学名师奖励力度,激励教师把精力主要集中在教书育人和课堂创新上,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量的认定与考核。对主要从事教学工作人员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额度。
   五、培养一流人才
  14.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深入推进体育、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劳动教育,提升安全教育,强化生态文明教育,广泛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各类高校要立足办学定位和目标,全面推进“双一流”和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源源不断地为社会培养学术型、技能型等不同类型的一流人才。
  15.引导学生个性化发展。 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推进辅修专业制度改革,完善学分互认机制,鼓励学生跨校、跨学院、跨专业选课,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和选择权。严格学习过程管理,加大过程考核比重,引导学生自我管理,强化学生获取网络教学资源意识,倡导学生自主学习,激发求知欲望,提高学习效率,助力学生个性化成长成才。
  16.深化协同育人。 强化科教融合、军民融合和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增强源头供给。构建产业学院、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等高端平台、设立合作联合实验室,加强联合科技攻关,协同高校、科研院所、政府、行业企业等,形成协同创新协同育人、推动福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常态机制和长效机制。
  17.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创造教育。 成立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指导委员会,组建“三创”教育联盟,统筹推进“三创”教育改革。以思政教育为引领,强化“三创”教育与专业教育及与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的有机融合,以教学改革推动创新型人才培养,以科技创新促进创业型人才发展。发挥“互联网+”大赛的推动作用,促进大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实践、科研实训的优化升级,提升学生科研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创造能力,促进优质创新成果、创业项目的落地转化,打造“三创”教育福建特色。
   六、深化共建共享
  18.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
完善“福建高等院校办学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实现对本科教育的实时监测、有效监管,提升决策的灵敏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高校改进工作机制,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整合,推动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和新兴教育技术开发应用。加快高校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为师生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19.共建共享优质资源。 在高校集中区组建若干个教学联盟,共建共享实验教学平台和优质课程资源,建立跨校选课平台,试点跨校选修辅修专业。推动高校学生跨校实验、跨校选课,互认学分,共享省级精品在线课程、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省级“金课”,共同建设精品混合式课程。加强课程平台安全运营和规范管理,开展应用效果监测,提升运行效益。建设一批省级公共实验教学中心,鼓励高校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出台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指导意见,实现大型仪器设备跨院系、跨校,面向企业和社会开放。
  20.建立高校教师互聘机制。 鼓励高校探索教师互聘联聘机制,建立教师资源共享平台,调剂主讲教师,互认教学工作量、结算课酬。并结合自身优势,进行相同或相近专业课程和教材的联合开发、建设及教师的培训,实现学科专业优势互补。
   七、扩大合作交流
  21.加强部省、省内外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
深入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部省协作共建、省内外高校合作共建,推动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作发展区本科高校协同发展。加大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本科高校的对口帮扶和投入力度,推进省市共建高水平学科。深化闽宁合作,推动两地高校共建共享在线开放课程、数字图书馆,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对口合作,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天津大学在福州建设国际校区。
  22.提升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水平。 支持联合举办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大学或相对独立的二级学院。支持高校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引进世界一流高校开展联合办学或设立分校。推进中德(福建)教育合作与发展中心等中外合作培训基地建设。依托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大学联盟,拓展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人才,支持高校教师和学生到境外知名大学开展学习交流。
  23.深化闽台港澳教育交流与合作。 深化闽台港澳教育融合发展。引进台港澳高等教育优质资源来闽举办相对独立的合作办学机构,积极推进闽台港澳高校师生交流互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联合培养人才等合作。探索台港澳青年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高在闽高校就读台港澳学生培养质量。
   八、加强质量保障
  24.加强组织领导。
各高校要组织开展新时代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思想大讨论,增强全体教职员工育人意识和育人本领。要认真研判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科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本科教育工作,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多措并举,确保实施方案达到预期成效。
  25.强化质量意识。 把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作为评价大学的首要指标,构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质量文化。完善高校自我评估机制,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严把培养质量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强化质量督导评估,推进三级专业认证。规范本科教育教学秩序,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26.强化支持保障。 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大对本科教育的支持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一校一策”制度,建立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制度和绩效拨款机制。各高校要加大统筹力度,积极增加本科教育经费投入,足额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创新创业等经费,确保教学经费投入达到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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